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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一期EPC+O第 一、二、三标段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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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湖南
源发布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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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北京******有限公司******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一期EPC+O第一、二、三标段招标,项目于2024年4月30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现对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一、原公告:“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一期EPC+O第 一、二、三标段。”

现变更为:(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一期EPC+O第一标段。)

二、原公告:“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380.4万元,总规模1.6万亩。本次招标建设区域************街道、新开镇、公田镇、筻口镇5个镇。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田块整治14920.39亩;灌溉与排水工程:山塘整修清淤6口;清淤衬砌改造渠道14条77.108km。田间道路升级改造14条31.463km。本项目不包含地力提升、科技推广措施及一期设备风吸式太阳能诱蛾灯的采购。但统一采购后采购物资的金额进入投资成本。

第一标段******街道6639亩,投资金额:2257.2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二标******街道、新开镇4557.7亩,投资金额:2257.2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三标段建设范围:公田镇、筻口镇3723.7亩,投资金额:2257.2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现变更为:“2.3 建设规模: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总投资6380.4万元,总规模1.6万亩。本次招标建设区域************街道、新开镇、公田镇、筻口镇5个镇。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田块整治14920.39亩;灌溉与排水工程:山塘整修清淤6口;清淤衬砌改造渠道14条77.108km。田间道路升级改造14条31.463km。本项目不包含地力提升、科技推广措施及一期设备风吸式太阳能诱蛾灯的采购,但统一采购后采购物资的金额进入投资成本。”

三、原公告:“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农田建设工程  ;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380.4万元,总规模1.6万亩。本次招标建设区域************街道、新开镇、公田镇、筻口镇5个镇。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田块整治14920.39亩;灌溉与排水工程:山塘整修清淤6口;清淤衬砌改造渠道14条77.108km。田间道路升级改造14条31.463km。本项目不包含地力提升、科技推广措施及一期设备风吸式太阳能诱蛾灯的采购。但统一采购后采购物资的金额进入投资成本。

第一标段******街道6639亩,投资金额:2257.2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二标******街道、新开镇4557.7亩,投资金额:2257.2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三标段建设范围:公田镇、筻口镇3723.7亩,投资金额:2257.2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招标形式和内容: (1)本项目工程第一、二、三标段“EPC+O”及中标实施主体将作为总承包方,负责项目的整体设计和施工,其中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实地勘察和测绘、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评审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施工技术交底、本年度项目上图入库、土地平整竣工测量、本年度结转资金规划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设计以及该年度项目结余资金的设计、竣工测量及工程复核等);施工范围包括田块整治、新建泵站、山塘整修、渠道衬砌改造、渠系建筑物建设、田间道路修复等工作,具体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保修等。项目投资: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不低于3400元/亩,由中标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及投入(采取先建后补的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运营阶段,由中标实施主体根据其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要求筹集资金并安排生产活动。(2)运营服务:在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中标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农业种植社会化服务,结合项目地农业产业规划,引进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当地优质合作社、种植大户以及省内外农业种植优势企业等进行双季稻种植,提高种植经济效益,确保农田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持续发挥,增加当地村民再就业,最大限度为村民创收。”

现变更为:“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农田建设工程;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根据工程布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为第1-3标段,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意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第一标段******街道6639亩,招标控制价:2232.8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二标******街道、新开镇4557.7亩,招标控制价:1538.91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三标段建设范围:公田镇、筻口镇3723.7亩,招标控制价:1266.6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招标形式和内容: (1)本项目工程第一、二、三标段“EPC+O”中标实施主体将作为总承包方,负责项目的整体设计和施工,其中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实地勘察和测绘、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评审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施工技术交底、本年度项目上图入库、土地平整竣工测量、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设计等);施工范围包括田块整治、新建泵站、山塘整修、渠道衬砌改造、渠系建筑物建设、田间道路修复等工作,具体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保修等。项目投资: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不低于3400元/亩,由中标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及投入(采取先建后补的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运营阶段,由中标实施主体根据其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要求筹集资金并安排生产活动。(2)运营服务:在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中标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农业种植社会化服务,结合项目地农业产业规划,引进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当地优质合作社、种植大户以及省内外农业种植优势企业等进行双季稻种植,提高种植经济效益,确保农田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持续发挥,增加当地村民再就业,最大限度为村民创收。”

四、原公告:“2.7 其他要求:项目建设投资费用主要包括田块整治、水利设施、机耕道路等工程建设费用及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招标代理、前期咨询、设计、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等前期费用,后续管护费用不纳入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费、监理费及管理费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从财政补助资金中统筹考虑。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EPC+O”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的合格实施主体,由中标实施主体或者联合体牵头人成立项目运营公司(如中标实施主体含联合体在岳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已有运营公司的,则无需新成立项目新的项目运营公司)承担项目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和管理。中标实施主体具备项目所需要的资质及技术要求的,可以在其资质范围内直接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与实施机构直接签订相关合同,不再另行进行招标。

项目回报机制:中标实施主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以农田改造后带来的产能增加收益、租金溢价收益等市场化经营收益回收投资成本,获取投资收益。获取收益途径主要包括申请项目投资补助、新增耕地和产能指标交易部分奖补资金(自指标确认之日起六年内,按照新增耕地和产能指标交易金额剔除交易手续费后的约定比例给予中标实施主体奖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自主经营或产业植入等。

特别说明:约定比例=中标实施主体亩均投入(不含政府投资补助2000元/亩)/亩均投资(以审计或财政部门的结算审定金额为准,含政府投资补助2000元/亩)*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比如:经审计或财政部门的结算审定的亩均投资3450元,政府投资补助2000元,则约定比例=(3450-2000)/3450*100%=42.03%。

项目退出机制。合作期满,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中标实施主体完成资产移交即实现退出,成立项目公司的可以采取股权转让、解散公司等市场化方式退出。

项目回款机制。项目涉及的中央、省级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在中标实施主体达到验收条件并提交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经审计或财政部门结算审定后15日内由实施机构商财政部门将投资补助资金的100%支付至中标实施主体。如项目分批次验收,则补助资金根据验收面积分批次支付至中标实施主体账户。”

现变更为:“2.7 其他要求: 项目建设投资费用主要包括田块整治、水利设施、机耕道路等工程建设费用及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招标代理、前期咨询、设计、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等前期费用,后续管护费用不纳入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费、监理费及管理费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从财政补助资金中统筹考虑。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EPC+O”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的合格实施主体,由中标实施主体或者联合体牵头人成立项目运营公司(如中标实施主体含联合体在岳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已有运营公司或实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则无需新成立项目新的项目运营公司)承担项目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和管理。中标实施主体具备项目所需要的资质及技术要求的,可以在其资质范围内直接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与实施机构直接签订相关合同,不再另行进行招标。

项目回报机制:中标实施主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以农田改造后带来的产能增加收益、租金溢价收益等市场化经营收益回收投资成本,获取投资收益。获取收益途径主要包括申请项目投资补助、新增耕地和产能指标交易部分奖补资金(自指标确认之日起六年内,按照新增耕地和产能指标交易金额剔除交易手续费后的约定比例给予中标实施主体奖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自主经营或产业植入等。约定比例=中标实施主体亩均投入(不含政府投资补助)/亩均投资(以审计或财政部门的结算审定金额为准,含政府投资补助)*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项目退出机制。合作期满,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中标实施主体完成资产移交即实现退出,成立项目公司的可以采取股权转让、解散公司等市场化方式退出。

项目回款机制。项目涉及的中央、省级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在中标实施主体达到验收条件并提交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经审计或财政部门结算审定后15日内由实施机构商财政部门将投资补助资金的100%支付至中标实施主体。如项目分批次验收,则补助资金根据验收面积分批次支付至中标实施主体账户。”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此前发出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资料、补充通知等)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 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北侧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岳阳******街道云梦路2号友阿国际商业广场一期18053室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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